常见问题解答
您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动态»

报道追踪:“君豪义乌小商品城”被业主起诉 冠名未经授权再遭投诉

时间:2025-06-07 22:52:20 浏览量:5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传江)哈尔滨君豪义乌小商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豪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君豪义乌小商品城项目时多次虚假宣传,报道被业多次被罚仍不改被曝光后(详见5月3日《中国消费者报》2版《开发商承诺的追踪主起遭投名校地铁成泡影》),陆续有业主找到记者,君豪经授反映他们被君豪公司各类虚假宣传忽悠,义乌六七年前投资购买的小商商铺至今大门紧锁,退房不成,品城经营又遥遥无期。诉冠诉业主郝女士日前也告诉记者,权再她已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报道被业要求退一赔一,追踪主起遭投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君豪经授

业主温先生告诉记者,义乌2014年,小商君豪公司在媒体上大肆宣传“全球第一大小商品批发市场”“浙江义乌唯一直营”“7500个产地商家争相入住”“百万商品蜂拥而至”,品城全部是诉冠诉“原产地、源头货、源头价”等,内容极有诱惑力,让人怦然心动。当时,君豪公司还承诺可代管代租——“你买铺 义乌人经营”。许多业主怕自己错过好商机,纷纷购买,当时售楼场面很火爆。在2018年的商演大会上,君豪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还当场作出承诺“保证一期义乌小商品城火爆”“倾家荡产也要做火”“如果来君豪新城买了住宅、商铺不升值给予赔付,君豪说到做到”。

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君豪义乌小商品城早就建成了,至今从未经营过。“7500个产地商家争相入住”“百万种商品蜂拥而至”都是子虚乌有。2020年,君豪公司通知业主收房,遭到大家的拒绝。业主提出按合同要求退房、赔偿损失,也遭到君豪公司的拒绝。

业主毛女士告诉记者,她购买了哈尔滨君豪义乌小商品城的一套洋房和一间商铺。由于君豪公司所建的项目是“君豪义乌小商品城”,宣称也都是“浙江义乌的升级放大版”“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无缝对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全程运营、招商、管理”,无人不相信这是浙江义乌城在东北的再造。然而,当业主们致电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公司求证时却震惊了,因为得到的答复是“哈尔滨的所谓‘义乌城’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在业主们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这样的约定:“2018年10月1日前交房,逾期超过18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房款的10%支付违约金。”《补充协议》中约定:“义乌城”开业时间预计2015年9月30日,甲方(君豪公司)须利用三年培育市场,故向业主交付使用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

近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一长排的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已建成,除左侧被售楼处所使用外,其他商城大门紧锁,空无一人。

5月21日,记者致电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我们与哈尔滨君豪公司及所谓的义乌小商品城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义乌直营、义乌负责运营管理之说,是虚假宣传。”

专家观点

购房人有权退房索赔

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威律师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依照法律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而非要约邀请,购房人一但作出购买承诺合同即成立。购房人对学区房、地铁等宣传情有独钟,并以此作为购买的主要动因,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出卖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达到“根本违约”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人有权主张退房并索赔。

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期及违约责任受法律保护,《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消法》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君豪公司冠名“义乌小商品城”未经授权,大肆宣传诱导消费者误认为商业价值可期,对消费者及浙江义乌商品城均构成侵权,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记者发稿前,业主郝女士告诉记者,报道刊发后,君豪公司找到她希望协商解决问题,但迟迟没有最终结果,她已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一,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24
产品中心
文化
综合
中心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专业团队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TEL

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手机:020-123456789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Copyright © 2002-2017 宁波东吴置业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 广西:公布2022“铁拳•桂在真打”第四批典型案件  江西:“四张清单”免除罚款超亿元 6000余家轻微违法市场主体受益  北京公布5起重点产品专项治理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浙江鄞州开展冬季取暖用品监督检查  浙江桐庐:“三聚焦”保民安、解民忧、促发展  长沙棉花糖传媒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被罚  福建厦门:开展景区餐饮店计量行为专项检查  江西严查哄抬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陕西汉中:聚力“十大攻坚行动” 让群众吃得放心  广东:多措并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山东济南历下区多元化综合治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安徽滁州:发布全省首个《消费维权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福建公示3家药企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  福建厦门开展游乐设施和节庆食品安全检查  福建:近百名食品安全总监集体承诺守护食品安全  北京通州:“三查三比”保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广东省商标品牌发展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四川:多措并举护航“欢乐川味年”  天津蓟州集中销毁1000余瓶假冒白酒  福建公布2022年第三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安徽阜阳:柔性执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涉嫌多项违法违规 厦门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被罚  福建公布2022年第三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广东省商标品牌发展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广东省商标品牌发展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四川遂宁行政约谈18家医疗美容行业机构  生产销售黄豆豆油皮苯甲酸超标 华豫豆制品厂被处罚  辽宁营口:开展保供稳价督导检查 维护节日消费市场环境  生产销售黄豆豆油皮苯甲酸超标 华豫豆制品厂被处罚  辽宁沈阳:“疫”路坚守 筑牢防疫药械安全屏障  天津市场监管委公布8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广东:多措并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烂果换购遭“贬值” 原因竟是涨价了  “铁拳”行动|江西2022年查办案件1.6万件  福建省“安全用药月”活动在福州启动  黑龙江齐齐哈尔:全方位守护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北京海淀市场监管人员化身“讲解员”驻守药店  浙江鄞州开展冬季取暖用品监督检查  辽宁大连:聚“外力”汇“合力”守护食品安全  四川一酒业公司生产不合格“蜀香朗”杨梅酒被通报  安徽阜阳:柔性执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安徽阜阳:柔性执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铁拳”行动  辽宁大连:聚“外力”汇“合力”守护食品安全  湖北:“三个聚焦”做好产品监督抽查  浙江:开展“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广西划出不得触碰10条“红线” 规范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行为  放心消费助力湖州市石淙镇共同富裕  福建龙岩:开展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